10 年? 現在還有球隊願意用10年合約綁住一個球員?
曾幾何時, 這並不是天方夜譚. Robinson Cano 的經紀人也覺得喊出10年3億美金的要求也不見得完全是夜郎的口號.
但是, 現在是2013年. 曾經簽下10年, 9年的合約的球隊都可能在酒醉飯飽之際, 子夜夢迴之時, 用右手捶自己的左胸, 然後自問: “這麼做真的對球隊有利嗎?”
我絕不是說這一個世代已經沒有值得簽下長約的球員了. 但是10年是個”很長”的合約. 壓在一位已經30歲的選手身上也是個賭注. 球隊希望一位球員可以在這麼長的合約中的前期能夠挹注最大效應, 同時, 球隊把自己的薪資總和放上了一個緊箍咒. (雖然, 水手的團隊薪資不算高) 最後, 球隊也想用這一份合約找回更多球迷.
過去的水手隊, 能夠在Alex Rodriguez離開球隊之後就拿下單季116勝的精采戰績. 曾經, 這一支球隊出現過Ken Griffey Jr. 這位90年代的當代最佳選手. 這也是一隻一個球季可以吸引超過350萬名球迷購票進場的球隊. 但隨著戰績直直落, 這些只能當成是美版”往事只能回味”的歌詞了.

